由于将舞厅出租给传销人员作培训场所,位于闸河路的大世界舞厅日前被工商部门处以5000元的经济处罚,这是我市在打击传销活动中首次对出租房屋者进行行政处罚。 据相东工商所所长王淑华介绍,上月初,相东工商所连续端掉3个传销窝点,其中就包括大世界舞厅。根据《禁止传销条例》第二十六条规定,为传销行为提供经营场所、培训场所、货源、保管、仓储等条件的,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,没收违法所得,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。考虑到大世界舞厅经营者的实际能力,工商部门遂对其作出处以5000元罚款的处罚。另一处传销窝点———位于长山路的原物资回收办公楼也被查封,同时也将对房主进行经济处罚。 王淑华说,今年以来,相东工商所查处了多起传销案件。但许多传销人员执迷于暴富的思想,往往将其驱散后又再次聚集。查处大世界舞厅传销窝点时,上午工商部门进行查处,将传销人员驱散,中午他们又打电话联系舞厅经营者,欲再次租用。所以,仅靠驱散传销人员很难遏止传销活动,而对出租房屋提供场所者进行处罚,则可以从一定层面遏制传销活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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