所属行业:娱乐服务业
所在地区:北京北京市东城区
公司性质:中外合资
成立日期:2000-2-11
注册资金:10000 万人民币
员工人数:200-500人
公司简介:本公司受新加坡经纪人公司的委托,在大陆通过人才/劳务中介或代理 找女性歌手,歌手的条件要求见附件, 如有找到合适的人选, 新加坡公司到时会派人来大陆面试 , 公司的详细信息如下:
>公司名:Platform Agency LLP
>地址:211 Boon Lay Place #02-120
> Boon Lay Shopping Centre
> Singapore 640221
>注册号:LL0601326K
>联系人:彭小姐,13335939790(如你想了解更多信息, 拨该电话, 他会直接回复)
>大陆联系人: 彭小姐,13335939790
>你可以登陆新加坡商业注册局的附属网站www.bizfile.gov.sg ,然后点击Deirectory of Companies..,输入注册号和公司名, 可以找到注册的信息。
>歌手的条件要求:
诚聘歌星多名
本娱乐 经纪人公司需要歌星(歌手)多名,歌手的条件要求如下:
1. 歌星工作合约期为一年。(如果双方合作满意工作准证期满后可以续约)
2. 需配条件:
2.1女性, 年龄:20-30。有一定的文化修养,开朗健谈,气质佳。
2.2具备歌唱基础与演唱经验, 艺术,音乐专业的佳
2.3歌星必须能通过新加坡设在北京的考试。
3. 待遇:薪金与分红可有两种要求。
3.1要求有底薪者(大约1500-2500新币,视个别工作能力)酒水、礼花夜总会与歌星5:5分账。(本条目规定歌星每月份酒水礼花成绩不能底下6000-8000新币,各营业部门律有不同的规定。)
3.2不需要求有底薪者,酒水礼花费夜总会与歌星为3:7分账。(成绩杰出者另行奖励)
3. 3歌手在新的演出完全属于合法,正规。
4.费用 :
5.1第一次办理工作准证一年费用为新币10000元(续约免费)
5.2 歌星要交新币3000元作为政府保证金。(一年准证期满后退还)
5.3歌星在国内的一 切费用由自己负责。
5.4来往中新的机票费用自付。
备注:条件优者,第4条款可以商谈,歌手在新的演出完全属于合法,正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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