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刺猬是野生保护动物,不得非法捕捉、贩运和销售。昨天上午,金华市民林先生在自家附近看到有人拿它来卖钱,当即加以劝告,并掏钱买下刺猬交给林业派出所民警放生。 昨天上午8时许,金华铁路水电段的林炳富走出家门不远,在凤凰山路8号门口看到一贩子在贩卖一只刺猬。林炳富告诉贩子,刺猬是保护动物,是不能拿来卖的。见贩子将信将疑,林炳富又耐心地向他解释了一番,最后还自己掏钱给贩子作为补偿,从贩子手上救下了这只刺猬。随后,林炳富便拨打了110。 记者赶到时,林炳富已经带着刺猬等在路口的泰来药店旁。过路的大叔大妈见了,围拢过来啧啧称奇。有的说这只刺猬这么大,至少有两三年了。在得知刺猬是林炳富花钱从贩子手上买来准备放生的,大家纷纷称赞,还出主意该给刺猬喂什么吃的。不久,林业派出所民警赶到,在得知林炳富为此自掏了10元钱后,要为林炳富追回这笔钱,林炳富连忙摆手说不用了。随后,民警带上刺猬拿去放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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